一、律师费退款的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核心条款
第二十三条:律师事务所终止委托关系时需按实际工作量结算费用
第二十四条:委托人要求退还预付但未实际发生的律师费
《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九百二十九条: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支付报酬
第九百三十一条:因不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终止委托的,应支付相应报酬
二、申请退费的常见情形
(一)单方解除委托关系
委托人主动解除
需证明律师存重大过失或违约行为
无正当理由解除需承担违约责任
律师事务所解除
委托人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据
委托人拒不支付合理费用
(二)服务未达约定标准
未完成约定服务内容
诉讼案件未进入庭审阶段
非诉业务未出具法律意见书
服务质量存瑕疵
法律文书存重大错误
错过法定时效程序失误
三、退费计算标准
(一)计时收费退费
计算公式:
应退金额 = 预付总额 - (实际工作时间 × 约定小时费率)
注意事项:
需查验律师工作日志
合理交通时间计入工作时长
(二)按件收费退费
分段计算标准:
侦查阶段终止:退费60%-80%
审查起诉阶段终止:退费40%-60%
审判阶段终止:原则上不退费
风险代理特殊规则:
未实现约定目标应全额退还基础费用
已实现部分效果按比例收取费用
四、退费申请全流程
(一)准备阶段
收集证据材料
委托代理合同原件
缴费凭证复印件
服务成果证明材料
书面申请要件
退费事由陈述书
退费金额计算依据
相关证据清单
(二)协商阶段
首次协商要点
明确双方责任划分
确认退费项目
商定结算时间节点
二次协商策略
引入行业调解组织
申请律所主任参与
提出折中方案
(三)争议解决途径
行业调解
地方律师协会调解委员会
15个工作日内出具调解意见
司法救济
向律师事务所所地法院起诉
诉讼时效为3年
五、特殊情形处理
(一)律师转所情况
原律所与新律所协商分担
委托人选择继续委托或终止
(二)律师执业资格注销
律师事务所应当退还全部预收费用
已开展工作部分保留合理成本
六、风险防范建议
签约时注意事项
明确退费条款
约定服务成果标准
确定争议解决方式
履约过程中
定期要求工作进度报告
重要文件要求书面确认
及时沟通服务异常情况
七、常见问题解答
Q:律师费发票已开具能否退费? A:不影响退费权利,但需办理红字发票手续
Q:风险代理败诉后如何退费? A:根据合同约定退还基础费用,办案成本不退
Q:律师服务不满意但已完成能否退费? A:需证明服务质量不符合行业标准才主张